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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北二區學生學習社群

學習社群辦法

  1. 參與成員應為北二區夥伴學校之學生,原則上為大學校院在學學生,人數以五至十人、來自兩個(包含)學校以上。社群召集人僅得擔任一社群計畫之召集人,不得重複擔任。

  2. 社群計畫應由召集人提出申請。申請時請按網站規定檢附社群計畫申請表及其他補充文件。

  3. 本中心於收件後將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,審查結果以電子郵件寄送方式通知召集人。

  4. 凡申請通過之社群,在計畫執行期間內可獲得本中心之定額補助。

   5. 本中心學生學習社群計畫主題,不以紙本為限,可包含(但不限)以下:
      (一)讀書研究:中外經典、當代大師著作及專業學科資料等等。
      (二)藝文媒體:多元媒材主題學習,如電影、音樂、藝術、數位傳媒等等。

  6. 學習社群須於規定時間內,向本中心登記並提交計畫書,其內容包含下列各項:         ​

      (1) 計畫名稱    (2) 計畫目的    (3) 小組成員基本資料(姓名、學校系級、聯絡電話)      

      (4) 進行方式   (5)預定時程及地點之規劃 (6) 預期成效。

​  7.​ 學習社群每期務必派員出席本中心規定之相關聚會。

  8. 學習社群於實行期間,討論次數與時間須符合規定。 

​​  9. 學習社群提供之紀錄、報告與各項成果,由本中心邀請相關領域教師,組成遴選委員會審查,並擇優獎勵。

 10.本中心對於申請本計畫之社群擁有審核、評鑑與補助與否之權利。​

 ​11.凡申請通過之社群,須配合本計畫之一切相關規定。

運作須知

  1.  【106-1學生學習社群計畫日程】

  • ​運作時間:2017/09/21-2017/11/17

  • 期初說明會:09/04(一)14:00-16:00為第一梯夏季書院場次、09/29(五)12:30-14:30為第二梯場次

  • 期中召集人聚會:10/23(一)18:30-20:30

  • 期末成果發表會:11/12(日)

 

  2.  【社群討論紀錄表】

  • 記錄表請於此網頁下方下載

  • 實行期間(2017/09/21-2017/11/12)討論次數需達 6 次以上,每次至少 1 小時。

  • 每次討論務必簽到、內容列點說明即可。

  • 記錄表於報帳時一併繳交,作為本中心評鑑之依據。


  3.  【經費補助】

  • 補助項目以影印費、文具費、餐費為主。(書籍、禮券、隨身碟等無法核銷) 

  • 每人補助以 600 元為度,請愛惜使用。

  • 以組為單位核銷,金額統一匯款至組內代表人帳戶。 

  • 發票或收據須附統編與買受人(統編:03734301 買受人:國立臺灣大學)

  • 發票日期需為 社群計畫實行期間內 才可核銷。


  4.  【 經費核銷&社群討論紀錄表繳交日期】

  • 期中召集人聚會後一週 (10/30-11/03)

  • 期末成果發表會後一週 (11/13-11/17)

  5.  【成果評鑑】

   ●  參與率:討論記錄表+三大聚會出席率

  • 期末成果影片
    片長 3 分鐘以內,格式 1080P,上傳至 Youtube。
    內容應包含:(1) 研究主題 (2)歷程紀錄 (3)心得省思 (4)未來展望
    ※成果發表會前一週(11/5前)繳交 

  • 期末成果發表會
    各組以簡報模式呈現為主,亦可搭配實物展示、操作等方式。評審群現場提問。

  • 期末書面資料
    ​加分使用,敬請發揮內文並附上活動照片,以電子檔於11/5前寄給學生學習社群工作小組。

  6.   【獎勵方式】

  • 凡完整參與計畫之社群,每位成員皆可獲得證書一紙。

  • 期末綜合各項評鑑標準,選出 2-3 組優良社群,每位成員頒發獎金壹仟元整,以資鼓勵。
    評鑑項目:(1) 參與度30% (2) 討論記錄表30% (3) 期末呈現40%

報名表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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